餐具耗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代理的“餐具耗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H-F〔2024〕522号),现对采购文件更正如下:
一、采购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乘以服务期限(3)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更正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
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