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山上山下”文明实践公园运营管理项目》日常活动组织、品牌活动等内容生产板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ZS-F[2024]36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山上山下”文明实践公园运营管理项目》日常活动组织、品牌活动等内容生产板块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8日(工作时间工作日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2栋2109号购买。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更正为:“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工作时间工作日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2栋2109号购买。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二、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5年1月10日10:00-10:30(北京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0:30。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更正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5年1月13日14:00-14:30(北京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4:30。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三、原采购文件中 第二部分 (二)比选文件的澄清“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文件以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的或建议的,应在2025年1月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任何书面澄清或建议的视为对本比选文件完全认同,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或建议均不予受理。比选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并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更正为:“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文件以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的或建议的,应在2025年1月13日09:00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任何书面澄清或建议的视为对本比选文件完全认同,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或建议均不予受理。比选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并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成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2栋2109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传真:028-853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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