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河中路(云台大道-小马庄段)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河中路(云台大道-小马庄段)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0]26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潮河中路(云台大道-小马庄段)新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东王集乡元邦村(东城区云台大道-小马庄);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云台大道,东至小马庄,路线全长330米,红线宽度34米;
2.3 招标控制价:8509018.61元;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20日 (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1年4月16日,以实际开工之日为准。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6 招标范围: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水管道铺设及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详细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2018年12月2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年12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0年9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x自 / 年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5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承诺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 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b.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 号、【2011】13 号、【2012】14 号、【2016】7 号、【2017】6 号、【2018】4 号、【2019】3 号、【2020】2 号;连清办【2010】4 号、【2011】9 号、【2013】6 号、【2014】4 号、【2014】16 号、【2015】 6 号、【2015】9 号、【2015】15 号文、【2017】5 号、【2020】3 号)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 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d.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 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 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e.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f.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g.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 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h.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 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30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7.0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备查)
7、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备查)
8、投标人承诺书(包含①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承诺,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公示期内无不良行为等承诺。详见投标人承诺书,承诺书含: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无借牌挂靠行为、在岗履职)(原件备查)
9、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有);(原件备查)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
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
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
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
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
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
标人超过 20 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
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
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
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得分最高得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
即满分为 100 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
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
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
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
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
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
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 K2 取值为 95%。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
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 0.6 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 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投标保证金:壹拾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24楼
联系人:唐工 联 系 人:唐工
电话:0518-88166030 电 话:15261330166
2020 年12月30日
12.其他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招投标系统
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
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