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9:00至2021年01月07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2日 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 1、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相关图纸审查及规划报批手续至竣工验阶段现场的所有与设计相关服务等。 2、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专业范围为:土建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建筑工业化(三板)、基坑围护设计、外装饰设计(含门窗、幕墙及相关深化设计)、厨房设计、绿色建筑(绿建二星)、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内部道路、标识和导视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消防设计(需配合后续内装饰设计出图及审查)等。 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0天内完成(配合甲方进度)。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册建筑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不排序确定3家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由定标委员会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7、补偿办法:定标委员会从评委会推荐的方案候选人中确定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家分别给予贰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9、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0、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1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2、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