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空调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平市人民法院委托,漳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350881]zpzfcg[GK]2020005、漳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空调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漳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空调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21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81]zpzfcg[GK]2020005 项目名称:漳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空调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206180203-空调机 |
空调机 |
1(批) |
否 |
一、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参数1 直流变频多联机外机 台 1 制冷量≥50.4KW,制热量≥56.5KW,制冷功率≤14.35KW,制热功率≤13.6KW,风量≥13000m3/h,IPLV≥9.1, 1 直流变频多联机外机 台 1 制冷量≥67.0KW,制热量≥75W,制冷功率≤19.51KW,制热功率≤17.6KW,风量≥24500m3/h,IPLV≥8.6, 1 直流变频多联机外机 台 1 制冷量≥78.5KW,制热量≥87.5KW,制冷功率≤21.77KW,制热功率≤21.1KW,风量≥25000m3/h,IPLV≥8.5, 4 天花式室内机 台 3 制冷量≥2.8KW,制热量≥3.2KW,耗电量≤80W,风量≥750m3/h,5 天花式室内机 台 2 制冷量≥3.6KW,制热量≥4.0KW,耗电量≤80W,风量≥800m3/h,6 天花式室内机 台 4 制冷量≥4.5KW,制热量≥5.0KW,耗电量≤80W,风量≥900m3/h,7 天花式室内机 台 3 制冷量≥5.6KW,制热量≥6.3KW,耗电量≤80W,风量≥950m3/h,8 天花式室内机 台 1 制冷量≥7.1KW,制热量≥8.0KW,耗电量≤100W,风量≥1000m3/h,9 天花式室内机 台 2 制冷量≥9.0KW,制热量≥10.0KW,耗电量≤190W,风量≥1500m3/h,10 天花式室内机 台 2 制冷量≥12.5KW,制热量≥14.0KW,耗电量≤190W,风量≥1800m3/h, 10 天花式室内机 台 3 制冷量≥14.0KW,制热量≥16.0KW,耗电量≤190W,风量≥1800m3/h, 11 风管式室内机 台 6 制冷量≥14.0KW,制热量≥16.0KW,耗电量≤360W,风量≥1800m3/h,机外静压≥100Pa 12 安装及辅材 项 1 安装材料(含铜管、保温等)及人工(除设备基础和室内机动力电源、主机动力电源外)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
4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认证(节能产品),须提供相关的认证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4)明细:资格要求备注 描述: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须附上开户许可证(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5)明细:其他要求备注 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依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31 16:26至2021-01-15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1-21 08: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A栋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平市人民法院 地 址:漳平市外环东路898号 联系方式:18959075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漳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B栋 联系方式:0597-309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伟 电 话:0597-3099687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漳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漳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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