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SZCKBS-C-F-210001
二、项目名称:职工餐厅餐饮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政府职工餐厅餐饮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鄂尔多斯市新金诺餐饮有限公司 |
伊旗阿镇东区国泰商务广场负一层员工餐厅 |
2,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政府职工餐厅餐饮管理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职工餐厅建筑面积1618平米,为500名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厨房基本设施齐全(具体以交接明细为准)。 |
1.项目组成员30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前厅主管1名,厨师长1名,副厨师长1名,炒菜师1名,炖菜师2名,面点师2名,面点副手1名,凉菜1名,打荷2名,配菜2人,初加工1名,摘菜2名,洗碗工3名,保洁2名,领班2名,服务人员4名、库管1名以上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2.1合作双方应依据鄂尔多斯市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安部门、食卫、消防、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餐厅服务标准,规范服务。2.2甲方监督合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权对合作企业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等进行抽查,对合作企业餐饮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自治区、市餐饮服务业管理规定对合作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合作企业限期改正。2.3对有合作企业的原因导致发生人员伤害事故、财产损失、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合作企业独自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2.4中标合作企业饭菜价格须与甲方协商后合同内约定执行。2.5成本经营,企业不得加利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期:按月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视情节轻重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 |
2,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呼和、 刘奇志、 杨小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基数,中标单位应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16﹞17号)收取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政府职工餐厅餐饮管理服务):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方式:0477-859936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天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康巴什信息大厦B1座600室
联系方式:15947366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天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947366985
内蒙古天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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