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CZX2024223-3(招标文件编号:FJCZX2024223-3) 二、项目名称:厦禾路与将军祠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供应商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地质大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国道路113号 中标(成交)金额:20.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 地块2-2-1及地块A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 1、基坑清挖范围自检监测 采用RTK动态定位仪对清挖范围拐点坐标进行现场测量,复核现场修复范围拐点坐标是否满足方案要求等。 | 修复实施过程中涉及现场临时建筑和辅助设施、基坑设计工程、土方开挖回填等施工事项,以及污染土壤处置、污染修复治理实施、环境监理、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等。 | 至项目业主验收完成及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需要实施修复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地块未来规划编制修复设计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修复”等。 |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 | 地块2-2-2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 5.本次修复面积17228.828平方米,土壤修复土方量约15000立方米(25000吨)。 | 本项目应按《厦禾路与将军祠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进行污染土壤修复,满足方案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及相关修复效果评估技术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评估;直至经福建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意见。 | 至项目业主验收完成及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 修复实施过程中涉及现场临时建筑和辅助设施、基坑设计工程、土方开挖回填等施工事项,以及污染土壤处置、污染修复治理实施、环境监理、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海榕、范弘达、李俊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35%向各合同包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以下为服务费缴交银行账户:开户名: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账 号:5919050458106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6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1: 1、资格性审查:4家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4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情况:经评审,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其企业划型为小型企业,故给予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15%价格扣除,价格扣除金额为:42000.00元;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其企业划型为小型企业,故给予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15%价格扣除,价格扣除金额为:42225.00元。 4、成交人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评审价格为:238000.00 元。 5、合同包1服务费金额:3780元。 合同包2: 1、资格性审查:5家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可以兼投但不兼中。”,因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已被推荐为合同包1第一中标候选人,故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在合同包2符合性审查中视为不通过,其余4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情况:经评审,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其企业划型为小型企业,故给予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15%价格扣除,价格扣除金额为:30900.00 元。 4、成交人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评审价格为:175100.00 元。 5、合同包2服务费金额:2781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 联系方式:李俊霖13655080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陈瑞坤、陈韦楠、李飘0591-86296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瑞坤、陈韦楠、李飘 电 话: 0591-8629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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