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JF20240130-1(招标文件编号:FJJF20240130-1) 二、项目名称:榕城海关综技中心实验室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东方蓝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南侧建进工业园A栋711C 中标(成交)金额:13.68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深圳市东方蓝泰科技有限公司 | IST9230-100A 4种硝基呋喃代谢物内标混标,IST9280-100A 4种硝基呋喃代谢物混标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 | 阿尔塔,阿尔塔等具体详见成交人响应文件。 | 100ppm,1mL/乙腈,100ppm,1mL/乙腈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 | 12瓶,12瓶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 | 450,400等具体详见成交人响应文件。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家越,陈扬,丁立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2)本项目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收取比选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保底2000元)。(3)附比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万元):(0-100],货物项目费率:1.5%。本项目成交金额按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合计总价为基准价。(4)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比选代理服务费。(5)比选代理服务费账号:117090100100030790;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5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评审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其中福州瑞协实验器材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技术和商务偏离表未对商务条件中的“9、违约责任”和“10、其他服务要求”进行完整响应,按比选文件规定,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响应文件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榕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荣大道299号 联系方式:赵工,13960754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五楼 联系方式:陈玉婷,0591-8758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婷 电 话: 0591-8758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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