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5HBAHZ04195(招标文件编号:2025HBAHZ04195 ) 二、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大禹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3660号国泰检测304室 中标(成交)金额:79.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安徽大禹仪器有限公司 | ▲全自动氨 基酸分析仪 | 赛卡姆 | S-433Dup | 1台 | 796000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睿文,汤天明,徐国兵,朱艳燕,金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35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工业大学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等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0551-6290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李工0551-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 0551-6290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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