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征集项目简介: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品目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对多功能一体机通过全省联动形式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牵头作为征集人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政府采购网(www.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政府采购网”(www.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1-2666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本框架协议项目开标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9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