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S141193202512080459)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时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1月03日15时 本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S14119320251208045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标准 | 计划工期 | 1 | 中通建设股有限公司 | 7384013.88元 | 合格 | 150日历天 | 2 | 山西扬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371116.71元 | 合格 | 15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副经理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中通建设股有限公司 | 毕全永 一级注册建造师 京 1112022202409712 | 张国通 一级注册建造师 京 1412016201626948 | 2 | 山西扬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闫晓丹 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 1142023202402874 | 晋享飞 二级注册建造师 晋 214202420248730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中通建设股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2 | 山西扬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运营管理部) 电话:0358-3335699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运营管理部)。 电话:0358-3335699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935862088 招标代理机构:汾阳市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西河乡吉祥街东口 8 号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773574836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