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投诉受理单位: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8-2550251;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259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阳市旌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2号
联系方式:186 8375 7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峰维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一商业街(1#地块)1-7-3号
联系方式:18683839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峰维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68383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