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复合材料构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民用航空复合材料构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 已由 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以 京顺经信局备〔2025〕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顺义航空产业园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57000平方米,建筑高度23米、最大跨度60米。 合同估算价 45307.9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665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试运行、 竣工备案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并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本工程设计范围: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及招标人要求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变配电、幕墙、精装修、洁净工程、钢结构、库房、电梯、吊车、用电方案设计及批准等内容)、渲染效果图、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后续服务(含竣工图)工作及招标人提出的其它服务内容。
(2)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及室外工程等内容。
2.5 其他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2份)。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2)外地来京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3)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确认成功的回执;说明: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a.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具备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单项投资额(单项投资额泛指建安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等)在30000万元及以上或已竣工的建筑面积在40000㎡及以上的厂房类设计业绩或厂房类工程总承包业绩;b.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具备已竣工(以竣工时间为准)的单项投资额(单项投资额泛指建安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等)在30000万元及以上或已竣工的建筑面积在40000㎡及以上的厂房类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仅须提供成立后的上述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确定中标时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时,则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公司(含牵头人);
4)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对牵头人有申请文件签章授权内容的,可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规定部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视为申请文件签章有效(除联合体协议书)。
(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对申请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2)本次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如为联合体形式,包含所有成员);
4)本资格预审文件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外地来京建筑业(施工)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特别提醒:如设计方为外地进京企业,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5)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本项目接受下述文件编制单位投标。
本项目将随招标文件 公开 以下资料:
A、可行性研究报告。
B、初步设计文件。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对申请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2)本资格预审文件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1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在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__/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具体以屏幕公布的标室为准 (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中航复材1号科研楼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B座2001、02、03、05、06、07 |
| 联 系 人: 于骁禹 |
联 系 人: 刘龙 |
| 电 话: 010-56515813 |
电 话: 15011271207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zhengyw011@avic.com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杨帅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6515768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56515801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