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财政部党组正确领导下,准确把握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最新要求,以政治机关建设、监测机制运作、金融运行分析、产权登记监督为抓手,持续提升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质效,助力属地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以政治机关建设为抓手,牢牢把握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正确方向
一是贯彻“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意见,局党组发挥“头雁”作用,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准政治方向,以高质量理论武装推动财政监管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系统谋划年度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务虚会等时机组织学习研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在“加强、聚焦、优化”上下功夫,明确工作重点,纳入领导班子履职任务清单,切实抓好落实。三是建强支部“战斗堡垒”。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品牌建设牵引作用,打造“一支部一品牌”,以模范党支部创建为契机,不断提升支部建设质量。开设“财政大讲堂”,邀请属地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介绍属地金融行业发展及监管工作情况,为开展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二、以监测机制运作为抓手,守牢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务监管“主阵地”
一是优化季度监管数据报送及分析监测。按照稳中有进原则,季度监测对象从银行分支机构逐步拓展至保险、证券分支机构,做到属地中央金融企业全覆盖,并根据监管工作关注重点,统一数据报送内容及样式,为监管数据的信息化利用夯实基础。优化监测分析指标设置,注重金融企业纵向比对和行业内横向比对,增强分析监测的精准性、实用性。二是完善常态化日常监管。以监测分析为基础,完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形成闭环监管工作流程。对监测分析发现的有关情况,采取电话核实、约谈、现场调查、专项调研等多种监管方式进行核实,针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三是适时开展核查检查。落实金融监管刚性要求,全面落实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会监管职责,结合日常监管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切实保障国有金融资本安全。
三、以金融运行分析为抓手,构筑重点金融监测领域“前哨站”
一是对区域金融运行情况开展定期分析。依托属地中央金融企业季度监测分析机制,同步开展金融运行情况监测,关注贷款五级分类等重点数据及变迁趋势,同时选取部分重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同步纳入季度监管数据直报范围,扩展监测样本范围,重点关注中小法人银行经营状况。二是加强与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工作协同。深化与属地财政、金融监管、证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沟通和工作会商,推进信息共享,特别是及时互通重点事项进展情况,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金融监测。依托金融运行分析,强化对重点企业、中小法人银行运营情况的跟踪监测,从债权和债务两端入手,重点关注平台类国有企业融资情况,切实守护财政金融安全。
四、以产权登记监督为抓手,保障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制度在属地执行
一是加强工作联动。依托与属地财政部门建立的财政监管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沟通交流和资料共享,及时了解掌握地方金融机构、财政部门等相关产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联动,发挥监管合力,在做好市本级监督的同时,共同推进对区县层级的监督。二是加强跟踪监控。依托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系统,通过电话询问、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地方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强化质量把控,确保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全面覆盖、应登尽登。三是加强服务指导。把产权登记监督工作与其他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协同效应,利用调研及其它日常监管工作时机,向地方财政及金融机构宣讲产权登记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助力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制度在属地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