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不依法执行反外国制裁措施禁止从事政府采购活动
近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并施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
其中针对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的限制条款,第十三条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不依法执行反制措施的,有权责令改正,禁止或者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出口或者国际服务贸易等活动。
国务院:严禁大型企业以第三方付款为由拖欠中小企业款项
日前,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当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财政部:2024年节能产品采购占比近85%
近日,财政部公布《2024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报告》显示,继实施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后,2024年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占比近85%。依托“832平台”打造政企协同产销模式,2024年全年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06.93亿元,带动数百万农户增收。
两部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将依法“双禁”
日前,发改委、央行联合发布《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
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主体,将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涉及从业人员的,还将实施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
七部门:制止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行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
《意见》要求,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创新发展。
北京:房建市政工程将试行分散评标新模式
日前,《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散评标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
《意见》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行分散评标新模式。该模式打破了传统“一标一室”评标模式,通过场所、工位、专家随机自动匹配,可有效解决招标人干扰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投标人在场外围猎专家、评标专家参与围标串标等问题。
湖南:通报6起重点领域公共资源交易腐败典型案例
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重点领域公共资源交易腐败典型案例。
通告公布了详细的违法情形,包括:永州市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赵忠辉通过向下属授意、指定招标代理公司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开发区工程项目;娄底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周汉明伙同他人成立公司,安排亲属当挂名股东,将工程项目违规分包给该公司承揽;汨罗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许敦武通过向医院设备采购科室、招标代理公司打招呼,提前告知招标设备信息等方式,为指定的医疗器械经销商提供帮助,从中收受巨额财物等。
内蒙古:采购人须对代理机构选择不当引发的纠纷担责
近日,内蒙古财政厅印发《关于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场所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级采购人需严格执行远程异地评审适用的8种情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应符合配置标准的才能开展采购活动。如因选择代理机构不当,导致无法开展远程异地评审活动或与委托代理机构产生纠纷的,由采购人承担主体责任并自行解决纠纷问题。
长三角区域:鼓励公共服务领域重大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审
日前,上海市财政局、江苏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印发《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操作指引》。
《指引》明确,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指定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长三角区域远程异地评审,采购人也可以选择采取长三角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鼓励公共服务领域的重大项目实施长三角区域远程异地评审。
黑龙江:公布6起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日前,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的通报》。
《通报》显示,典型案例包括“加油加气站项目转包案”“综合能源利用站项目未批先建案”“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综合楼施工项目评标专家不正确履职案”“场馆装修项目规避招标案”“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投标人弄虚作假案”等。
其中,在“某综合楼施工项目评标专家不正确履职案”中,5名评标专家将仅为定标参考因素的条款作为否决条件评审,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最终,监管部门对5名评标专家作出暂停评标活动和扣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