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5月13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继续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本次集中清退活动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名单如下:


?原文如下: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继续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继续对政府采购项目历史沉淀保证金(含投标、履约、错缴等)开展集中清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1999年至今参与中心组织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产生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错缴保证金等至今未申请退还的(详见附件1)。
二、清退时间
本次集中清退活动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
三、受理地点
相关经办人员需持退还保证金材料到中心7楼720房间统一进行办理(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中心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7楼
中心联系人:吴琼联系电话:0431-81866927
四、退还保证金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供《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书》(详见附件2),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二)提供法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即附件1中“企业名称”或“转入(存入)日期”列标注“(现金)”的,提供中心开具的收款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四)以个人网上银行转入、现金存入且未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的,需提供转入(存入)银行凭证。
(五)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情况,需提供由市场监督管局等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5年5月26日前到中心进行办理,本次集中清退时间截止后,仍无人认领的保证金,中心将按照相关程序上缴省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