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监管局:构建“4+8”金融工作会商机制 推动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08:56
浙江监管局:构建“4+8”金融工作会商机制 推动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浙江监管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监管局财政金融监管的重要要求,立足当前形势,运用系统思维,创新工作方法,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人行浙江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金融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等监管部门和8家在浙央属金融企业,共同签署《在浙部分中央单位金融工作会商机制备忘录》,建立“4+8”金融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强化工作协同,全面提升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质效。
一、心怀“国之大者”,构建立体高效的协同监管格局
会商机制重点关注中央财经领域、金融领域重大政策在浙江的落实情况,浙江省经济金融运行情况以及财政金融工作动态。会商由4家金融监管部门轮值召集,8家金融企业成员单位涵盖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领域金融企业,工作既有侧重又有交集,有利于减少盲区,多视角研判金融工作。通过定期会商,金融监管部门传达监管要求、传导监管压力、保持监管力度,金融企业反映政策落实中的堵点、难点,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实际情况、研究落实举措、给予业务指导。会商机制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部门与被监管单位之间的协同,汇聚合力推动中央重大财政金融政策落实落好。
二、凝聚“四方合力”,构建推动落实的政策研究机制
会商机制坚持以加强工作协同、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每2个月召开一次集中会商。会商前,召集单位根据财政金融政策热点和金融运行趋势向成员单位征集议题,议题需具有一定代表性或普遍性。目前已开展3次集中会商,分别围绕一揽子增量政策有关情况、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民间投资及民营企业经营情况、金融企业执行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等开展交流,集中分析研究了社会融资总量增速下滑、民间投资放缓、金融企业利润下降、经营承压等情况。会商机制紧密跟踪浙江省经济金融运行和央属金融企业财务运营情况,通过加强金融领域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政策研究,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纠偏,前移关口、尽早处置,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服务经济金融平稳向好。
三、汇聚“八方动态”,构建及时畅通的信息共享平台
依托会商机制,浙江监管局进一步深化与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的监管协同,提升财政金融监管质效。一是开展监管会商,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4家单位不定期开展监管会商,畅通数据渠道,交流监管信息,开展季度金融运行情况监测分析。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专题研讨、课题调研等方式开展交流,目前已开展合作联建6次,实现财政金融监管“横向到边”。二是为财政金融监管插上“数字化”翅膀。对会商提议关注的风险点,依托我局现有财政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已覆盖40家央属金融企业和25家地方金融企业),对相关指标进行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的验证和比较分析,对趋势性问题进行预警提醒,实现财政金融监管“纵向到底”。三是深化拓展“4+8+X”格局,与浙江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行业主管部门间开展信息交流和政策研究,协调配合、共同抓好中央重大财政金融政策的属地落实,坚决维护好经济金融安全。
下一步,浙江监管局将持续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中央财政金融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优势,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更好服务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