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单一来源采购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09:31
浙江瑞安: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单一来源采购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浙江省瑞安市财政局近日发布《瑞安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促进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示范文本包含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涉及的邀请函、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6个标准化采购文件模板。
示范文本明确,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不一致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员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无效。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
示范文本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形成采购人员,采购人员依法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业人员不得少于采购人员成员总数的2/3。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示范文本还强调,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