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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预警,江西重拳整治供应商串标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09:07

大数据分析预警,江西重拳整治供应商串标

?近日,信息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获悉,为整顿政府采购领域市场秩序,遏制和打击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江西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遏制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属于投标(响应)无效的具体情形,要求实时预警和推送串通投标线索信息,规范评审现场对投标行为的依法处理,强化打击串通投标行为各方责任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7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了解,在政府采购领域,围标串标堪称破坏市场秩序的一大顽疾,不仅损害多方利益,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政府公信力,阻碍了诚信社会建设。据2023年“四类”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发现供应商围标串标问题1152个,涉及存在问题的项目552个。

明确四种情形属于投标(响应)无效

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了属于投标(响应)无效的具体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四种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四种情况包括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财政厅还积极利用大数据功能,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串通投标数据分析预警功能,将比对结果实时推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并同步推送至采购人和同级财政部门,为打击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也要及时提醒评审专家依照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响应)无效的规定进行评审。

供应商与评审专家如何看待?

该《通知》剑指长期以来困扰市场公平竞争的供应商串通投标乱象,通过技术比对、规范评审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构建起严密的‘防护网’,力求营造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关键参与方,他们对《通知》的出台有什么看法?

供应商纷纷对《通知》表示赞同。一位长期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一直以来,我们都秉持诚信原则参与投标响应,但总有一些不良供应商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走捷径,破坏市场规则。该《通知》对我们这些‘正规军’来说是极大的鼓舞,以后能在更公平的环境里竞争,我们也更有信心提升服务水平,为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然而,还有部分小型供应商在适应新规过程中存在一些担忧。一位小微企业工作人员坦言:“公司规模小,没有专门的业务团队,对《通知》中关于电子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机器码等硬件信息比对规定理解不够深入,担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碰红线,影响公司发展。”

评审专家对《通知》也高度关注。江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李先生告诉记者:“评审工作责任重大,之前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疑似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标准不够细化,这次明确了判定标准,让专家评审时有了更清晰的依据,能更准确地判断投标文件的合规性,也减轻了我们的责任压力。”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人员强调:“此《通知》是落实财政部‘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监督管理的现实需要。各采购人要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活动的监督,对因串通投标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的供应商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未按规定执行的,或供应商2次以上(含2次)因串通投标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以及供应商应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但未被处理,致使其继续参与采购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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