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7月9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责令整改通知书》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被责令限期整改。
原文如下: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责令整改通知书
西藏博物馆、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厅在审查保定旭安智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博物馆消防系统工程维保项目(项目编号:ZXWY—GC—2024033)的投诉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公司)在开展该项目采购过程中,将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违反了《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九条“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信息的主体应当获得自治区财政部门的授权,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之规定。
现责令你单位(公司)就上述问题限期整改,并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我厅(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7月9日
采购公告
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