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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持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建设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08:35

辽宁监管局:持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建设
  深入持续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有利于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年来,辽宁监管局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坚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进财政法治宣传工作 

  (一)完善领导体制。财政法治宣传工作由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部署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 

  (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财政监管工作有机结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财政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各单行税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积极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 

  二、坚持尊法学法,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一)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建立常态学习机制。坚持充分发挥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委会议集中学习等制度机制作用,局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努力做到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增强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营造良好普法氛围。每年在传达学习中央全会、中纪委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均在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习。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学习培训周、警示教育周等活动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讨论。充分利用办公楼电子屏幕、宣传栏和各楼层显要位置的展示板进行覆盖式宣传,营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党员干部自觉看齐,争当学法用法表率。全局党员干部严格遵守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尤其是与履行财政职能密切相关的财税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素养,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养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把学法懂法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积极将财政法治观念转化为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三、精准分类施策,寓财政法治宣传于财政监管之中 

  (一)通过组织专题会议,做好财政法律法规的宣讲解读。召开驻辽中央单位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中央驻辽预算单位、中央企业、行业协会及从事证券业务中介机构参会,对各单位依责开展财会监督职责提出工作要求。后续跟踪各类驻辽中央单位财会监督宣传贯彻情况和具体举措,持续传导监管压力,与驻辽中央二级预算单位座谈,签署预算执行监管协作机制协议,精选典型经验做法制发工作简报供各单位横向交流,从整体提升推进质效。 

  (二)通过严格执法,提升监管对象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在日常财政监管工作中扮演好财政法治宣传队的角色,通过中央预算单位预决算审核、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等,对监管对象存在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和财经政策执行不力等问题,要求监管对象及时找准病因去除病根,立即整改落实,通过执法向监管对象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使财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三)立足服务代表委员职能,向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开展财政法治宣传。走访代表委员过程中,既当好服务员又当好辅导员,在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同时,向代表委员,特别是基层代表委员做好财政普法和政策宣传工作。向代表委员寄发工作通讯,开展财政政策宣传,印制工作通讯,邮寄给代表委员,让代表委员及时了解财政部出台的法规制度和相关财政政策。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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