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专家追责处罚难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09:07
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专家追责处罚难
?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打破了地域桎梏,但也拉长了监管链条,催生了新的风险点。开展远程异地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如果评审专家违法违规,如何追责处罚?这类项目涉及主场和副场的专家,如何做好监管协同?
专家违规行为频发 追责却不易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实践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并不少,部分专家同时在多省专家库备案,通过频繁切换评审区域规避监管,对评审专家的追责处罚本就很难。实施远程异地评审的项目,违规行为隐蔽性更强,追责过程障碍更多,仅靠单一地区的监管力量难以追溯评审专家的全部违规轨迹。
某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告诉记者,对涉及远程异地评审项目的评审专家追责时往往陷入“三难”困境:一是取证难,远程评审中专家的暗示性发言等行为难以通过录音录像完整捕捉;二是定性难,“擅离职守”“不公正评审”等标准缺乏地域统一的界定细则;三是执行难,副场发现问题线索后移交主场,跨区域协调耗时耗力,往往错失追责最佳时机。
法律模糊与协同缺失导致追责难
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项目专家处罚追责难的根源,在于相关法律规范的滞后性与跨区域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形成了监管真空。现有法律法规对异地评审的追责规定存在明显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评审专家“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但对远程异地场景下的违规情形未作细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_虽明确主副场“各负其责”,但未规定违规线索移交的时限、流程及责任主体,导致出现问题时主副场可能会相互推诿。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信用体系与监管协同不足进一步加剧了追责难度。全国统一的评审专家信用管理标准尚未建立,各地对不良行为的记录口径差异较大,某省被暂停资格的专家可能仍在其他省份参与评审。此外,评审专家考核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副场仅能记录行为却无处罚权,需移交专家所属地监管部门处理,而跨区域案件查办中证据传递、文书送达等程序缺乏规范,往往导致追责不了了之。
破解异地评审专家追责难题,亟待构建“制度完善、协同高效、信用联动”的监管体系。一方面应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配套细则,明确异地评审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追责流程,细化主副场监管权责。另一方面要建立专家信用信息跨区域共享机制,实现“一处违规、全国受限”。实践中,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实施“技术升级+联合督查”模式,借助异常打分智能预警、跨区域联合办案等手段,有助于让异地评审专家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守护好政府采购的公平正义。张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