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中纪委:2名高级干部在招标采购、项目承揽中谋私被双开;青海:4名专家因身体不适拒绝评标被“暂时解聘”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09:29

中纪委:2名高级干部在招标采购、项目承揽中谋私被双开;青海:4名专家因身体不适拒绝评标被“暂时解聘”


00:00

 

/

 

NaN:NaN

X1.0

 

中纪委:2名高级干部在招标采购、项目承揽中谋私被“双开”

近日,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贵州省委原常委、毕节市委原书记吴胜华,以及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葛春尧分别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胜华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审批、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葛春尧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在授信审批、招标采购、选人用人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二人均被开除党籍、公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民航局: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全面上线试运行

日前,民航局综合司发布《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全面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通知》明确,鼓励、支持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以远程异地开标、评标方式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

《通知》明确,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的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时,应当选择所在辖区内的交易中心为主场;华北、东北、新疆地区的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从满足电子化交易条件的交易中心中自主选择一家为主场。

青海:4名专家因身体不适拒评标被“暂时解聘”

近日,青海省4名评标专家在跨省远程评标时,因送餐延时出现低血糖、头晕等不适,就餐后坚持要求120送医并拒绝继续评标,项目补充专家后完成评标。青海省数据局发布通报,依据《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将4人解聘并调整出库。这一通报引发广泛讨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事发时尚未进入正式评标环节,仅完成系统调试,专家反映调试耗时过长,吃饭不及时情绪受影响。解聘理由是“担心专家身体状况,建议先调理好身体”,属“暂时解聘”,并强调网络上存在“与事实不符的解读”,单位正调查处理。

内蒙古通报“校服中发现薄膜”: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日前,网民反映内蒙古某小学的冬季校服夹层中发现薄膜状物质,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学校成立了30人的校服选用组织,并通过电子问卷形式征求了2467名家长的意见。按照公开采购规定流程,最终共同确定了校服价格、款式、面料及具备服装加工和销售资质的生产企业。校服到货时,学校查验了随货提供的校服质量检验检测报告,随即组织进行了“落地检”,检测项目结果均为合格。生产企业实地核查未发现违规。留样校服送检后,检测项目结果全部为合格。

通报称,校服“夹层中薄膜状物质”为裤子外层复合面料因破损而剥落的小片热塑性聚氨酯(TPU)薄膜。根据化工行业标准,该薄膜可应用于制衣、鞋材、箱包、医用品等行业。

湖北:不得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垫付、代付评审劳务报酬

近日,《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发布。

《通知》明确,采购人应将评审劳务报酬、异地评审差旅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完善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报销机制。不得将应由采购人支付 (含重新评审) 的劳务报酬转嫁给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垫付、代付评审劳务报酬,不得将评审劳务报酬与代理费用打包在委托代理协议内。

西藏:明确采购人、代理机构的52类禁止行为

近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6年版)》。

《清单》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4大适用主体的禁止行为。针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禁止行为涉及52类问题,如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等。针对评审专家的禁止行为涉及5类问题,具体内容包括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响应)供应商等。

重庆:逐步实施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到期即退”管理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加快“政府采购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通知》明确,逐步实施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到期即退”管理,以中标公告、合同签订和终止公告为时间节点,自动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者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参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上海:推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首批新材料等新品应用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方案》明确,持续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阳光交易制度有效落地。优化评标评审机制,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强化对中标方履约的全过程监管。

《方案》明确,优化产业生态,推动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新材料等新品应用。

江西:拟实行统招分签采购,牵头单位确定采购结果,需求部门签订合同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

意见稿提出,统招分签采购中,需求部门编制采购需求意向清单,采购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和整合,报批后提交至统招牵头单位,并附自愿联合采购委托函。牵头单位确定采购结果后,需求部门应按照采购结果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合同执行、履约验收等工作。

广西: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发布。

《通知》明确,加大新能源汽车(船舶)、绿色建材产品采购力度,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数据中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主要在城区使用的机要通信、路线相对固定的车辆,原则上应当采购新能源汽车。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6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