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邯郸成安基地、河北省邯郸市邱县基地、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安徽蒙城庄周基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6月20日10时至2025年6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存放于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工业区经五路北段路西沁英建材有限公司南边厂房的邯郸成安基地内的铝背楞、铝模板、铝型材等铝制品1368.005吨及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邱县经济开发区腾飞路忠旺产业园的邯郸邱县基地铝背楞、铝模板、铝型材等铝制品2318.271吨,共计3686.276吨,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王冠路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对面的安徽蒙城庄周基地内的铝背楞、铝模板、铝型材等铝制品291.04吨。三个基地的铝制品共计3977.316吨。
评估总价:5618.3573万元,起拍价:4775.603705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邯郸成安基地、河北省邯郸市邱县基地、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安徽蒙城庄周基地。
特殊说明:
1.标的物评估报告及公告图片等均仅供参考。
2.标的物资整体出售,原封出库,对于物资粘连的水泥、铁螺丝等、半铝支撑(若有)、所含的木托盘(若有)、木楞(若有)等包装物及其他非铝成分物资不做扣重。由于是旧铝模板等物资,买受人务必联系法院或申请执行人进行现场看货,物资最终出库形态以现场看货为准,交付重量以出库过磅为准,多退少补。执行法院不对标的物规格、制作工艺、质量、其他金属及水泥含量等方面作任何保证,请意向买家充分考虑竞买风险,谨慎参拍。
3.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但不限于仓储、拆装、运输及维修等费用按当地现行政策标准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法院不承担责任;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
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邯郸成安基地、河北省邯郸市邱县基地、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安徽蒙城庄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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