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金水区黄河路71号院11号楼4单元6层48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9日10时起至2025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71号院11号楼4单元6层48号【不动产权证号:0701081896】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 拍卖标的信息披露:
小区名称:锦隆阳光都市,成套住宅,户型4室2厅2卫,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6层。有抵押。占有使用情况:被执行人占有使用,配合腾房。
瑕疵:以实际情况为准。
第三条 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1010407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第四条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第五条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三天与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载明的案件承办人联系,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止接受咨询。
关于看样: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集中看样时间为详询看房电话,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金水区黄河路71号院11号楼4单元6层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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