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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法院关于吉木萨尔县四区团结路东侧特变·庭州花园小区3幢1单元4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昌吉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吉木萨尔县四区团结路东侧特变·庭州花园小区3幢1单元401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6日11时 至2026年5月7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昌吉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吉木萨尔县四区团结路东侧特变·庭州花园小区3幢1单元401室
网络询价:532192.62元,拍卖保留价:431076.02元;
保证金:43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
1.标的物介绍:权证号:新(2021)吉木萨尔县不动产权第0002316号,建筑面积150.72㎡,标的物所在建筑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标的物位于地上4层。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布局4室2厅2卫,朝向南北。
2.特别说明及瑕疵:
(1)拍卖成交后,以移交时的现状进行交付,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楼幢公共区域装修、公共配套设备设施,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装饰或其他动产,不包括地下室。
(2)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可能存在的租赁及占用等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
(3)该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拍卖成交后以现状进行交付,对可能存在的未知风险和瑕疵,请竞买人再三斟酌,仔细考虑,竞买人一旦报名并出价,则视为接受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所有条款,接收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所有责任及风险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人民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该标的物座落地的购买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限购等政策,由此产生的过户不能情形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昌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本次拍卖标的不支持多人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吉木萨尔县四区团结路东侧特变·庭州花园小区3幢1单元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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