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近日,福建财政在前期出台“两稳一促”26条政策基础上,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 有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加强版28条措施,从优化外贸全链条发展、积极推进多元化招商、加快消费提质扩容、打造高质量发展载体平台等方面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加快发展。
一、优化外贸全链条发展
一是加快外贸转型,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工贸对接、科贸协作、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联动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给予融资、信保、品牌建设等鼓励支持,培育一批出口重点商品和龙头企业。鼓励工业企业省外进出口业务回流。二是多渠道拓展多元化市场。鼓励引导企业精准开拓国际市场,全力稳住欧美日和东盟等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市场、新兴市场,健全国际营销服务体系。三是创新培育一批外贸新平台。推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进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支持厦门、泉州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进相关全球贸易平台建设。四是提升进口带动出口与投资。加大对第三届进博会福建省采购企业金融支持,对采购成交达到一定规模的前30名采购商给予奖励。五是加速发展跨境电商。加快福州、厦门、泉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省内国际机场开通洲际货运定期航线。支持企业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海外仓。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六是扩大外贸融资和信保服务。支持进出口银行2020年安排400亿元外贸专项信贷额度,分类支持重点企业、龙头生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奖励金融机构支持外贸融资。加大省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服务外贸力度。七是推动口岸通关降本增效。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降低20%。八是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与外贸联动发展。支持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从省内运出物资材料,鼓励回运资源性产品。对省内企业境外项目中长期贷款,给予贷款额的1%、单家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二、积极推进多元化招商
一是推动外资政策落地见效,对当年外方有实际到资的重点外资项目,省级财政给予招商部门不低于30万元的奖励。二是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不同类型实际到资给予1%或1.5%、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三是鼓励福建各地出台稳外资措施,制定引进大项目、扩大实际到资等奖励政策。
三、加快消费提质扩容
一是实施正向激励扩大消费。省级财政对2020年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15%的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全年实现10亿元以上的,按同比增量的1%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二是培育新型热点商品消费。扩大汽车消费,鼓励福建各地出台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对出台促销政策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三是打造便民生活服务圈。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省级财政对当年新建20家以上直营或加盟门店的企业分别给予补助。四是促进消费载体升级。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省级财政对2020年度入选省级试点的县(市、区),给予300万元的补助。加快打造地标性商圈,对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给予500—800万元的支持。积极培育商务特色镇,对配套完善、集聚度高、业态创新的乡镇给予200—500万元的支持。五是支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对利用电商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年零售额超过1亿元或农产品网络年零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促进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对年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的快递企业,给予每200万件5万元奖励。六是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冷库改造提升和新建、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零售企业建设终端低温设施项目,省级财政给予不高于投资额30%、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七是降低商贸企业租金等要素成本。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商贸类中小企业,可免收或减半收取3个月的房租;对资金困难的商贸类中小企业,可延期收取租金。八是加大财税金融帮扶力度。对困难商贸企业缓缴或减免“五险”,对2020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商贸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减免办理员工健康证相关费用。
四、打造高质量发展载体平台
一是推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各开发区重点培育发展1—2个主导产业,着力打造一批产值超千亿元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各设区市年内推动1—2家开发区整合托管。二是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支持建设一带一路“两国双园”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省级财政对牵头建设“两国双园”的开发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支持。对于境外经贸合作区编制规划、对外招商、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及入区的省内企业租赁厂房、仓库或商铺租金,分别按不高于20%比例、单家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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