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潜江市、枝江市成功获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正式批复确定了我省荆门市、潜江市、枝江市为2015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全国共61个)。此前,我省黄石市和谷城县已获批2013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地区。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是实现转型发展、提高城市(县)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途径。荆门市、潜江市和枝江市的成功获批,将进一步促进三地区探索转型发展模式,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下一步,国家将在建设地区率先试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创新性政策,对示范城市(县)建设实施方案内的建设内容符合中央基建投资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将给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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