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水南新区玉亭路11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4日10时至2021年12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叶敏华、叶冬英共同所有的位于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水南新区玉亭路11号房产(产权证号:S200901499)。
本院依法作出(2021)赣1103执2084号执行裁定书拍卖 叶敏华、叶冬英共同所有的位于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水南新区玉亭路11号房产(产权证号:S200901499)。(详见下表)。
房屋状况一览表
标的编号
产权人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
房屋用途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万元)
总价
(万元)
1
叶敏华、叶冬英
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水南新区玉亭路11号
S200901499
住宅
10000
26
260
拍卖标的坐落于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水南新区玉亭路11号,建筑面积432.29㎡,共4层,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3.76㎡,房屋用途为“住宅”。
本房产暂未腾空,存在一定时间内不能交付的风险,请买受人知晓。如该拍品在拍卖成功后30日内不能腾空,本拍品可全额退回房款及保证金。如买受人不愿退款,则视为买受人愿意承担(接受)较长的房产交付时间,并承担相应风险。
上述内容、及拍卖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和看样,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现场看样请与本院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定。
位于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水南新区玉亭路11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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