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关于辽宁省 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辽宁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辽宁省 2021 年财政收支预算 执行情况与 2022 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六 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 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省 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 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 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 决议决定和批准的预算,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坚持稳中求进 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 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支持高质量发展, - 2 -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做到“以政 领财、以财辅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 续,抓好开源节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实现了全省财政平稳运行。 (一)2021 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764.7 亿元,增长 4.1%;加上 中央财政补助收入 2968 亿元、调入资金 732.6 亿元、动用预 算稳定调节基金 528.3 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 1458.6 亿元、 上年结余收入 378.4 亿元,收入总量为 8830.6 亿元。全省一 般公共预算支出 5901.3 亿元,可比口径增长 6%;加上上解 中央财政支出 124.5 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12.8 亿 元、调出资金 6.7 亿元、债务还本支出 1320.1 亿元、结转下 年支出 865.2 亿元,支出总量为 8830.6 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6.7 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 示范区 20.7 亿元),下降 5.9%;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 2759.1 亿元、市财政上解省财政收入 536.4 亿元、调入资金 147.1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81 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 1103.8 亿元、上年结余收入 59.9 亿元,收入总量为 4864 亿 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80.5 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 新示范区 40.7 亿元),增长 51.3%;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 95.1 亿元、省对下转移性支出 2028 亿元、债务还本支出 48.6 亿元、债务转贷支出 1071 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24.9 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15.9 亿元,支出总量为 4864 亿元。 - 3 - 省对下转移性支出 2028 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 185 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1622.9 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220.1 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4.6亿元,下降12.3%。全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11.7亿元,可比口径下降11.2%。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 新示范区26.9亿元),增长31.3%。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 出249.5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30.5亿元),增长 60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38 亿元,增长 28.7%。全 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60.5 亿元,可比口径增长 97.9%。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9 亿元,下降 63.8%。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3 亿元,下降 89.9%。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4159.4 亿元,增长 1.9%。全省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4267.4 亿元,增长 3.8%。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2666.1 亿元,增长 402.8%。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835.4 亿元,增长 429.8%。主要 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省级统收统 支,统一核算影响。 (二)2021 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国务院下达我省 2021 年政府债务限额为 11264.5 亿元, - 4 - 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7353.3 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3911.2 亿 元。截至 2021 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 10252.5 亿元,其 中:一般债务余额 6883.8 亿元,专项债务余额 3368.7 亿元。 2021 年全年发行政府债券 2457.2 亿元,其中:一般债券 1458.4 亿元,专项债券 998.8 亿元。 二、2021 年落实省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1 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 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 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 定,聚焦稳财源、保重点、惠民生、促发展、防风险、严纪 律,扎实开展“三落实”专项行动,兜牢“三保”(保基本民生、 保工资、保运转)底线,有效防控政府债务等风险,全力保 障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等重点支出,进一步提升财政管 理水平,为辽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多措并举,切实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 狠抓财政增收节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依法征收、 应收尽收,多渠道挖掘增收潜力,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 长 4.1%,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采取严格资产配备、编外 人员“只减不增”等 27 条措施,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下大力气抓好预算执行,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 发挥资金效益和政策作用;将年底前可不再安排的支出节省 下来,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 - 5 - 基本支出当年未支出部分作为结余资金予以收回,全省盘活 结转结余资金 580.6 亿元。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提高制造业企 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到 100%,落实提高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起征点等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取消港口建设费、免 征文化事业费等,全年新增减税降费 167.6 亿元。对制造业 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税,预计惠及 17.3 万户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缓缴税费超 50 亿元。 做好向上争取工作。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2628.6 亿元,增长 7.1%。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 列,辽宁沿海经济带补助政策获得延续,山水林田湖草沙一 体化保护、冬季清洁取暖、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海洋生态保 护修复、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等多个项 目通过国家竞争立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627 亿元,增 长 23.9%。 落实好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 围,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 26 项常规性转移支付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坚持“一竿子插 到底”,实现资金快速精准投放到终端,及时下达资金 1189.4 亿元,规模是上年的 2.3 倍,惠及企业 2800 多户,受益群众 2100 多万人。采取全程监控、通报约谈等 12 项措施,确保 资金投向合法合规、使用安全高效。 放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 专项债券、财政奖补等工具,完善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 - 6 - 基金管理制度,有效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注资 2.2 亿 元补充省担保集团资本金,省担保集团、省农担公司分别新 增再担保和担保业务额 160.9 亿元、66.4 亿元,有力缓解小 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安排创业担 保贷款贴息资金 2.6 亿元,引导银行机构新发放贷款 1.6 万 笔、57.6 亿元,支持全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二)精准发力,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支持提升创新能力。筹措资金 10 亿元,支持构建实质 性产学研联盟、建立“揭榜挂帅”科技攻关机制和科技型企业 梯度培育体系,对 138 家科技型企业给予奖补,对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择优给予支持。筹措资金 4 亿元,支持辽宁实验室建设。筹措资金 6.2 亿元,支持实施“兴 辽英才计划”,推动人才、技术、项目、团队“带土移植”,重 点对 1334 名杰出、领军、高学历人才以及 36 个高水平创新 创业团队等给予奖补。 支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建设数字辽宁、智造 强省。筹措资金 20.8 亿元,设立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 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管理,重点支持集成电路、工 业互联网创新、“老字号”智能化改造、机器人研发、生物医 药、精细化工等产业数字化项目,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 慧农业等数字产业化项目,助力新建 5G基站 2.5 万座。统筹 资金 1.6 亿元,支持培育一批专注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 支持扩内需促开放。安排项目前期费 1.3 亿元,助力加 - 7 - 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统筹基建投资、新增债券资金等 462.5 亿元,支持 1096 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带动有效投资 2488 亿元以上。筹措资金 115.8 亿元,支持建设交通强省。筹措 资金 5.1 亿元,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支持开展电 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筹措资金 6.2 亿元,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对外开放。落实基金、 财税、人才等政策,支持辽宁自贸区创新发展,打造融入共 建“一带一路”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 支持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筹措资金 22.7 亿元,积极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支持辽宁沿海经济 带和辽西地区的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发展,健 全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筹措资金 5 亿元,支 持发展“飞地经济”,促进区域间协作发展。筹措资金 20.5 亿 元,推进资源型地区动能转型、产业转型、功能转型、生态 空间转型。 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筹措资金 23.9 亿元,继续对脱 贫地区特别是 17 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支持。筹 措资金 201.7 亿元,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建设高标 准农田和保护黑土地,提供农业保险,支持创建农产品加工 集聚区、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等,推动农业提质增 效和产业融合发展,助力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将种植业 6 个主要险种费率由全国最高降至邻省最低水平,减轻农民负 担 1.8 亿元。筹措资金 49 亿元,支持建设 327 个美丽乡村以 及 1.3 万公里“四好农村路”和 “一事一议”村内道路,持续改 - 8 - 善村容村貌。提高奖补标准扶持 600 个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 经济,“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达到 103 个。 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筹措资金 7.5 亿元,获得亚投行绿 色智慧公交示范项目 1.5 亿美元低息贷款,引导节能减排和 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等,促进全省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逐步降 低,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筹措资金 59.7 亿元,积极推进散煤 治理、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大伙房水 源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筹措 资金 53.2 亿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和修复, 重点支持辽河国家公园创建、辽河流域一体化保护、大规模 国土绿化等,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三)节用裕民,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全省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占比达到 75%,年初确定的 10 件民生实事所需资金保障到位。 支持千方百计稳就业。筹措资金 20.9 亿元,帮助 8.3 万 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援助11.6万户企业稳定岗位302.8 万个。筹措资金 14.2 亿元,支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132 万次,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设立 高校就业工作奖励专项经费,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筹措资金 44.2 亿元,城乡低保平均 标准比上年分别提高 4.9%和 9.9%,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平均标准比上年分别提高 8.2%和 10%。筹措资金 113.4 亿元, 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 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 580 元和 79 元。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 - 9 - 养老金提高 4.5%,惠及 800 多万人。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 活补助标准,惠及残疾军人等 8 类优抚对象 16 万人。筹措 资金 15 亿元,支持提升国有企业职工生活质量和服务水平, 大力化解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筹措资金 41.8 亿元,完善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双减”政策有效落实。筹措资金 2.4 亿 元,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筹措资金 19.4 亿元,支 持“双一流”建设等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 展。筹措资金 3.9 亿元,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 筹措资金 27 亿元,全省 69 万学生获各类奖助学金,22.7 万 学生免除学费,10.7 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筹措资金 39.2 亿元,落实新冠 疫苗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支持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健全常态 化疫情防控机制。筹措资金 23.7 亿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建 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扎实 推进健康辽宁建设。 支持平安辽宁建设。筹措资金 14.8 亿元,支持防灾减灾 抗灾能力提升和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筹措资金 2.1 亿 元,支持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支持政法部门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暴力恐 怖和新型网络犯罪。加大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 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基本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筹措资金 14 亿元,支持宣传 - 10 - 思想文化工作,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秀文艺作品不断 涌现;助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筹措资金 77.8 亿元, 推动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支持实施棚户区改造 4968 套和城 镇老旧小区改造 58.6 万户,为 7.2 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 租赁补贴,支持沈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筹措资金 11.3 亿 元,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对发电企业稳电保供给予奖励,对 供热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并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四)完善机制,有效防控财政风险。 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省政府制定的 32 条具体措施,出台县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等办法,保障基 层“三保”,未发生新增工资拖欠。加强动态监控,建立了覆 盖省、市、县、乡四级的“专人专区”日常联络调度网络,全 省 100 个县区全部设立工资库款保障户,“点对点”调度国库 资金 1690 亿元。加大对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全年共 计 569.6 亿元,比上年增长 14.8%。省财政下拨 20 亿元基层 “三保”应急资金,用于重点关注和预警提示地区保工资发放。 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借、用、还、防、 化、管”闭环管理,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 券违约事件。在全国率先出台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意 见,通过“一地一案”和“银政企”协作等措施切实防范化解隐 性债务风险。创新债券管理机制,率先建立了跨部门监测和 数据共享平台、地方政府债券穿透式全流程管理系统,实行 全生命周期管理,得到财政部的肯定。提前完成全年债券发 行任务,平均利率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首次通过银行发售 - 11 - 地方政府“柜台债”。 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推进企业养老保险省级 统筹,落实缺口省市分担机制。积极筹措各类资金 2732.6 亿 元,确保了全省 760 多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 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获得中央养老金财政补助和中央调 剂金 1325 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一。 助力打好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出台支持我省金融机构 改革的 21 条财税政策,通过争取中央专项借款和债券等积 极筹措改革化险资金,规范资金审批、债券使用、不良资产 清收处置等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省属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 通过直接注资、股权划转等,增强省金控集团发展能力;通 过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穿透管理等措施,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内 部控制和风险防控,筑牢金融风险向财政领域传导的“防火 墙”。 (五)深化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推动财政制度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部署,修订完善 16 项资金管理 办法;将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由权责发生制调 整为收付实现制列支,推动基层财政真实准确编制当年可执 行预算。推进财政领域制度性创新,完成公共文化、生态环 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 分改革。推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电子评审,持续推进财政 领域“放管服”改革。 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展数字财政建设,建 - 12 - 立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省市县三级财政、1.7 万个预算单 位全部上线,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在全国率先实现 2022 年总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编制、2021 年财政总预算执行和部 门(单位)会计核算四项目标全覆盖,运用系统化思维和信 息化手段全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制度,实现各级预算管理统一 规范和有效控制,为财政管理赋能提效。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首次编制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绩效目标,实现了绩效管理全覆盖。组织对 2020 年 284 个 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和 559 个省直预算单位整体绩效开展自 评;围绕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对 2020 年 23 个项 目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评价,涉及预算资金 80.9 亿元。建立绩 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大力压减执行较慢、绩 效不高、人大监督及审计发现问题项目资金。 提升严肃财经纪律观念。依法接受人大预算监督。首次 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加强 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 认真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组 织开展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健全规范财政 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地方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整治 行动,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与审计部门、财政部辽 宁监管局等的密切配合,强化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 督等各类监督的协同合作,发挥监管合力。 三、2022 年预算草案 2022 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 - 13 -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科学谋划财政改革发展,具有特殊 重要的意义。 (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2022 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预算编制要求,贯彻省第十 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 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 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 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着力补齐“四个短板”、 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积极的财政政 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快支出进度,严肃 财经纪律。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 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坚决落实 过紧日子要求,节俭办一切事业;强化预算审核和绩效管理, 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 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 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 振兴取得新突破、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气象提供有力财政支 - 14 - 持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围绕上述要求,2022 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突 出“稳字当头”,合理安排收入预算。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增 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 持续性。四是注重提升效能,严肃财经纪律。 (二)2022 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876 亿元,增长 4%左右;加上 中央财政补助收入 2521.4 亿元、上年结余收入 296.6 亿元、 调入资金 419.9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90 亿元、地 方政府债务收入 982.5 亿元,收入总量为 7686.4 亿元。扣除 上解中央财政支出 123.3 亿元、债务还本支出 956.8 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606.3 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16%。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5.4 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 示范区 26.9 亿元),增长 11.3%;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 2341.3 亿元、市财政上解省财政收入 543.2 亿元、调入资金 8.5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63.5 亿元、地方政府债务 收入 827.5 亿元,收入总量为 4069.4 亿元。扣除上解中央财 政支出 93.8 亿元、省对下转移性支出 1797.7 亿元、债务还 本支出 20.5 亿元、债务转贷支出 799.7 亿元,省本级一般公 共预算支出拟安排 1357.7 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40.8 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7.8%。 省本级主要支出事项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5 亿元, 公共安全支出 100.2 亿元,教育支出 136.3 亿元,科学技术 - 15 - 支出 23 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7.2 亿元,社会保 障和就业支出 751.4 亿元,卫生健康支出 29.3 亿元,农林水 支出 28.5 亿元,交通运输支出 51.7 亿元,金融支出 18.8 亿 元,住房保障支出 17.8 亿元。 省对下转移性支出 1797.7 亿元,其中:一是返还性支出 185 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1463.1 亿元,主要包括 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 408.3 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 补资金支出 69.7 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53.1 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182.6 亿 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140.6 亿元、农林 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190.8 亿元;三是专项转移支 付支出 149.6 亿元,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7 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 亿元、卫生健康支出 2.2 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 15.4 亿元、农林水支出 39.7 亿元、资源勘探 工业信息等支出 23.7 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1.3 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360.2 亿元,增长 14.8%。全 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750.2 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3.6%。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2.2 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 新示范区 28 亿元),下降 22.3%。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 出拟安排 224.6 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28.1 亿元), 比上年预算增长 114.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16 -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60.7 亿元,增长 16.4%。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87.9 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83.5%。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7 亿元,下降 10.5%。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 0.7 亿元,比上年预算 增长 91.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4676.9 亿元,增长 12.4%。全省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4634.6 亿元,增长 8.6%。本年收支结余 42.3 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3105.8 亿元,增长 16.5%。省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 3130.4 亿元,增长 10.4%。本 年收支缺口 24.6 亿元,主要通过动用上年滚存结余解决。 (三)2022 年财政政策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财政 支持方式,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推进科技经费管 理改革,发挥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撬动更多金 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和建设重大 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 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构建良好创新生态。助力升级实施“兴 辽英才计划”,激发创新人才活力。支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 大文章”和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重点用于支持培育壮 大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工业数字化改造和发展数字产业化项 目,助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17 - 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 合发展。支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 支持培育市场主体。落实好更大力度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 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 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统筹财 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稳定社会预期,激发民间投资活 力,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 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 机构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 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支持稳投资促消费。坚持项目为王,安排省级基建投 资,并全力争取债券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适度超 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管 网等方面项目建设。增加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快谋划 推进富有时代感的高质量项目群建设。积极推动提振餐饮住 宿、医疗健康、文旅体育、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鼓励培育 特色步行街等消费新热点新场景,深入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 系建设,促进消费扩容提效。支持更高水平推进对外开放。 支持服务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外贸结构优化 升级;支持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激励机制,鼓励提升外资规模 和质量。支持自贸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发挥引领和支撑作 用,畅通海陆大通道,推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2.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 - 18 - 域发展格局。推动形成各展所长、协同共进的发展局面。支 持沈阳加快“一枢纽四中心”建设,创新城市更新模式,带动 沈阳都市圈加快建成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东北振兴发展重要 增长极。支持推动以大连为龙头的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和临港经济,建成“两先区一高地”。支持 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推进重点园区基 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发展,打造辽宁开放合作的西门户和 新增长极。加大对辽东绿色经济区的生态补偿力度,支持打 造绿色发展示范区。支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新增设立省支 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域财源工程建设和 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培育壮大主导产业,补齐县域经济短板, 激发县域发展活力。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支持较为困 难的资源型地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以及重点采煤沉陷区、独 立工矿区开展综合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3.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资金投入总体稳定,重 点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 县建设,落实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等政策。支持提高农业综 合生产能力。推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继续 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和实施黑土地保护,落实好惠农补贴、 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政策,推动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 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支持 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优化农业结 构。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 - 19 - 升五年行动,助力建设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维 修改造“四好农村路”,落实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奖补政策和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支持深入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 程建设,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4.支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支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重点领域和“两高”项目开展节能升级改造,支持通过冬 季清洁取暖试点和生物质、沼气、垃圾焚烧发电等方式优化 能源结构,推广发展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科学有序推进碳 达峰碳中和。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财政支持 污染防治保障机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 拓展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 散煤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 规范化整治等方面投入力度,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 修复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河道退耕(林)还河 封育、水土保持、矿山环境修复和河湖治理,支持创建辽河 国家公园,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 汇能力。 5.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资金 需要,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 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完善 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统筹用好省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 保险基金等,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 - 20 - 帮助 6 万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 质量就业。支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落实分配激励政策,多 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 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拟提高至每人每月 80 元。落实好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政策,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 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功能改善提升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推 动建立完善租购并举制度。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持续 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有序推进“双减”工作。 加大对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的支持力度。促进学前教育优 质普惠发展。支持省部共建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增加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经 费,提高高校生均经费水平。支持实施健康辽宁行动。持续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服务体 系建设,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增安排国家区域医疗 中心建设补助。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切实保障 居民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和抗疫人员补助政策等资金需 求。支持提升文化软实力。支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讲 好辽宁故事,传播好辽宁声音,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 开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及利用,支持体育健儿在国内外赛场取得好成绩。推进平安 辽宁建设。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 障能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支持常态化开展扫 - 21 - 黑除恶斗争,做好重大安保维稳经费保障工作。支持做好国 防动员、边海防、人防建设工作,助力强边固防。加强灾害 应急处置及防范。 6.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安排省应急专项 资金,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把兜 牢基层“三保”底线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完善财力保障、 预算审查、动态监控、库款调度、应急处置、激励约束六项 机制。省财政在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的同时,对县级财政“三 保”预算安排情况开展审核,压实市县责任,确保足额优先 保障“三保”支出。有效发挥“专人专区”日常联络调度网络作 用,实时监控县区“三保”执行情况,实施库款点对点精准调 度,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积极防控债 务风险。坚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不动摇,强化债务 闭环管理,完善“银政企”对接平台,足额安排政府债务还本 付息支出,妥善处置和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 务增量,严肃查处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和虚假化债问题。加强 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促进形成市场化、法制化融资约束机制。 保障养老金按时支付。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接工 作,大力争取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支持,切实扛起地方应承担 的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 省市分担机制,严格基金收支管理,科学筹集调度资金,保 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有序推进金融改革化险。管好 用好专项债券和中央专项借款,认真落实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财税政策,助力稳妥推进农信机构改革和城商行改革。加强 - 22 - 地方金融企业财会监督,规范和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处置清收 不良资产。认真履行省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谋划筹 集改革化险资金,支持省金控集团、辽沈银行等地方金融机 构健康运行。 四、扎实做好 2022 年财政改革与预算管理工作 2022 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 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上述重点支持方向,坚持“以政领财, 以财辅政”,着力提升“两种能力”,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 本领,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创新机 制、严肃纪律,全面提升精算、精管、精准、精细水平,确 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二是深化预 算管理制度改革。三是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四是推动预算绩 效管理提质增效。五是发挥多种监督方式协同效应。 各位代表,完成好 2022 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 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指引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 省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 的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勠力同心,锐意进取, 为建设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 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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