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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城市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12号鹏利南华2号楼2001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诸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12号鹏利南华2号楼2001号房产的公告
 
 诸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9日10时至2022年12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诸城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12号鹏利南华2号楼2001号房产
 
 1.总层数23层
 
 2.用途:办公
 
 3.建筑面积:55.96平方米
 
 限制竞买人条件提醒:本次拍卖的房产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青岛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青岛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0532-82660001”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具体拍卖标的物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起拍价:664491.2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
 
 评估价格:830614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个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按相应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办理。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12号鹏利南华2号楼2001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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