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兴民路129号桃香园1-2-601室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4月13上午10:00时起至2023年4月14上午10:00时止(延时除外) 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兴民路129号桃香园1-2-601室住宅,建筑面积:74.18㎡(具体以房屋实际状况为准)
处置参考价:229958元
第一次起拍价:160970.6元
保证金:2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 (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5日(即 2023年4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及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确认,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具体相关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4月8日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位于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兴民路129号桃香园1-2-601室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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