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员办:“四注重”推进动态监控试点工作 财政授权支付动态监控是加强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监管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北京专员办高度重视,努力探索,按照财政部要求,结合属地情况,积极开展北京地区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动态监控工作。
一是注重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监控。动态监控对专员办而言是一项崭新工作,探索性很强,尤其是北京地区预算单位数量多、资金量大、情况复杂,进一步增加了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挑战性。据监控系统统计,2016年7月至9月,北京专员办监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资金443.02亿元,支付数据43.52万条,预警资金92.80亿元,预警数据7.38万条。专员办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办领导科学谋划,统筹调度,聘请6名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专职从事动态监控前期辅助工作,充实了监控力量。同时加强与部门预算审核工作的协调,监控人员加班加点筛选、排查海量的预警数据,与预算单位反复沟通,核实监控情况,锁定违规问题,推进动态监控工作。
二是注重方式方法,实施分类筛查。为加快推进监控工作,邀请财政部国库司对专员办全体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讲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和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使监控人员深入理解动态监控的背景意义,全面熟悉系统操作功能,明确预警规则,使监控工作有的放矢,少走弯路。面对海量的支付数据和预警信息,尝试对相同或类似预警数据进行合并同类项,初步概括为八类:收款人为个人、收款人为酒店等第三方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账户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划款、向单位内部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划款、向附属单位划款、收款人隶属于同一中央预算主管部门、单位日常报销、其他类型等。针对不同类型,明确相应的监控内容,对照相关财政财务法规制度,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三是注重过程管理,提高监控效率。试点过程中根据监控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明确牵头处室和其他业务处室的职责分工,发挥监控人员的整体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先由监控人员初步查看预警信息,分析预警原因,实时电话联系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详细询问资金支付情况,必要时调取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进行核实,做好监控日志记录。初步筛查为问题的,交由对应处室进一步确认,并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整改,在保证资金安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最后由牵头处室统一汇总报送监控月报。
四是注重总结反馈,提升监管层次。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动态监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预算执行监管取得实质性拓展,在直接支付审核的基础上增加了授权支付动态监控,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监管的全覆盖;扩大了财政部门的监管影响力,进一步充实了专员办的预算监管内容,发挥了警示作用和震慑效应;及时纠正预算单位的违规行为,规范了预算执行。试点工作也积累了一些初步经验,包括对照属地预算单位预算批复内容,对部分授权支付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筛查有无扩大开支范围、项目支出列支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相互挤占等问题。北京专员办及时进行总结,向财政部相关司局反馈,将动态监控工作引向深入,进一步突出财政预算监管的重点,提升监管的层次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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