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清丰县香槟花苑小区3号楼地下储藏室3-23号的使用权。面积(16.28㎡)(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清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18日10时至2024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清丰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清丰县香槟花苑小区3号楼地下储藏室3-23号的使用权。面积(16.28㎡)。无房产、无不动产证号。评估价:21500元,起拍价:12040元,保证金:1000元,加价幅度:50元。
二、竞买人条件:除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承接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一)本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3月19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点-12点,下午3点-6:30点)接受咨询。不组织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清丰县香槟花苑小区3号楼地下储藏室3-23号的使用权。面积(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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