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边检总站综合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边检总站综合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已由 国家移民管理局 以 国移民后〔2024】2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小天竺一街21号;朝阳区航安路2、9号;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8号;大兴区新机场东北方向主干一路与主干四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核定项目总建筑面积8357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263.454219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主要改造内容为:一是总站机关、勤务基地2个营区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二是总站机关、边检南院、边检北院3个营区增设中央空调分时管理系统和分体空调集控系统。三是总站机关办公业务综合楼室内空调系统设备节能改造。四是总站机关、勤务基地、边检北院、大兴机场边检站4个营区内照明系统节电改造。五是统一建设总站机关、勤务基地、边检南院、边检北院能耗智能监测管理平台系统建设和大兴机场边检站营区能耗智能监测管理平台系统。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申请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