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天龙一街7座之一702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江门市蓬江区天龙一街7座之一702室的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6日10时至2025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江门市蓬江区天龙一街7座之一702室(建筑面积88.9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
(请竞买人拍卖前务必到拍卖标的现场和致电拍卖咨询电话了解标的现状)
起拍价:127120元, 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竟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相关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应于缴纳拍卖尾款时向本院提交可证明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不予准许。 江门市蓬江区天龙一街7座之一7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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