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宁县南街镇环城东路广宁商业步行街F区一、二、三层(不包括商铺)、F2卡、F3卡、F5卡、F6卡、F7卡商铺(合并带租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02日10时起至2025年05月0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中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财产
广宁县南街镇环城东路广宁商业步行街F区一、二、三层(不包括商铺)、F2卡、F3卡、F5卡、F6卡、F7卡商铺(合并带租拍卖)
评估价:52667500元,起拍价:29493800元,保证金:5000000元,上述拍卖加价幅度为人民币3000元及其倍数。
注:上述标的物合并带租拍卖,承租人: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带租期限:2031年4月30日。
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拍卖成交的,竞买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及填写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1、现场提交。提交资料到本院二楼执行事务中心窗口,注明“省拍拍卖辅助小组收”。2、邮寄提交。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兴一路2号高要法院执行局,省拍拍卖辅助小组收,0758-8395701。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拍卖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因被执行人去向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代理人与竞买人或联名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共同前往我院办理委托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8-8395701)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暂无。
广宁县南街镇环城东路广宁商业步行街F区一、二、三层(不包括商铺)、F2卡、F3卡、F5卡、F6卡、F7卡商铺(合并带租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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