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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白兰花街2号3栋14-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org.cn) 第【97588】号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7日

所在地区: 四川
所属行业: 建筑房产物业
项目内容: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白兰花街2号3栋14-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8日10时至2025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攀枝花市仁和区白兰花街2号3栋14-1号房屋

168000

117600

20000

1000

特别提醒:

1、上述拍卖标的物尚未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位于川(2023)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3199号不动产权证书范围内;

2、上述拍卖标的物已被租赁,且已向本院申报租赁权,租赁期至2038年5月20日,成交后买受人无法获得剩余租赁期限内产生的租金收益;

3、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评估情况,各意向竞买人可通过《川古评[2025]字第04号》评估报告进行查看;

4、对上述瑕疵情况介意者请谨慎参拍!

特别说明:

1、关于标的物:

①本次拍卖以财产现状进行拍卖,公告内说明的瑕疵情况和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资料等内容仅供各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法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状况为准;

②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法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③竞买人一旦决定参拍,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④标的物所涉范围、租赁及现状等情况以交付时的现场状况为准,若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⑤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11日前与法院联系。

2、关于交付:

①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尾款,法院在确定收到尾款后,由法院通知买受人(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委托人持委托手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莲花村思源学校旁)领取裁定书、成交确认书以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②拍卖标的物存在占用等情况无法直接进行交付的,由法院完成腾退工作后,再向买受人进行交付;

③拍卖标的物无租赁、无占用等可直接进行交付的,在裁定书、成交确认书送达买受人后,由法院或者法院指定的保管人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仅限人民法院认为可进行邮寄交付的拍卖标的物),邮寄方式为到付(邮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产保价服务;

④有租赁且已申报租赁权的,拍卖成交后,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可享受租赁期限内未支付的租赁收益(承租人向买受人按原租赁合同中租金支付形式进行支付),买受人无法享受租赁期限内已支付的租赁收益(包括房屋保证金、房屋押金等);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租赁到期后的交付、腾退等相关事宜,承租人不愿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⑤对法院交付流程、交付时间等情况介意者,请谨慎参拍!

3、关于权属变更:

①对需要进行权属变更的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要求、过户手续、过户时间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②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4、关于税费:

①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或备案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同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法院审核通过后由法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②房产类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欠缴费用均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且相关费用自理,对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交通运输工具类标的物所涉的车辆未年检、违法未处理、停车管理费用、车辆托运、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以有关单位实际核算的费用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机器设备、矿石等动产类标的物除法院特别注明以外,所产生的如拆卸、维修、搬运、运输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其他类别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税费,应该如何负担的情况如有不清楚者,可向法院或相关管理部门咨询。

5、经司法拍卖的各类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后述拍卖标的物类别),竞买人参与竞拍的,若标的物所在地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如房产类标的物的限购限售,交通运输工具类标的物的排放标准,土地类标的物使用要求、管理办法等,应当主动出具具备相关资格或满足相关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供人民法院进行审核,承诺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因不符合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虚构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请谨慎参拍。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成功竞标后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项,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攀枝花市仁和区白兰花街2号3栋14-1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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