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干县金川镇易扬名郡5幢113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6月13日10时至2025年06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列表:
序号
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一拍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1
干房权证新干县字第2014120458号
新干县金川镇易扬名郡5幢113号商铺
商业
183.56
1541904
100000
5000
特别提示:
1.部分图片与标的实物可能不一致,以实地查看现状及评估报告为准!
2.税费承担:按法律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
3.标的物介绍:
①房屋坐落:新干县金川镇易扬名郡5幢113号商铺。
②建筑总面积:183.56㎡。
③抵押在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④该商铺已出租,租期至2026年12月31日。
4.竞买人资格限制: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得竞买
(一)、新干县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12个小时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05月13日起至2025年06月12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不统一安排看样。
新干县金川镇易扬名郡5幢113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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