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LD19-013太阳能路灯(定点)采购方式确认通知--柳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采购编号:LCLD19-013 | 发布日期:2019-11-14 [打印] |
柳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申请采购的下列太阳能路灯符合定点采购要求,请按柳城县太阳能路灯规定程序采购。(文号:柳城财政字[2019]62号)
品目名称 |
品牌、型号或技术参数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太阳能路灯 |
光源:40W,单颗灯珠光效135lm以上,灯具防护等级≥lp66;太阳能光伏组件:多晶太阳能板功率,60wp/6v,光电转换率18.5%;储能电池,循环使用寿命5年以上,灯杆高度6米。 |
14 |
53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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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合计 |
(大写)伍万叁仟伍佰元零贰分(¥53500.02元) |
货款支付方式 |
采购单位支付 |
柳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备注:
1、确定定点供应单位。柳城县本级预算单位采购太阳能路灯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的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在定点供应单位范围内,选择3家(或以上)供应单位进行询价,根据项目需求,结合供应单位类似业绩、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方案、进度保证措施等综合实力,自行通过谈判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单位。
2、采购单位采购太阳能路灯30万以上(含30万)的按政府采购流程办理。
3、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7个工作日内送采购办备案。 |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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