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业学校“互联网+教育”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 宁夏工业学校 委托, 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 NXYCZX(ZC)-202018、宁夏工业学校“互联网+教育”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 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SZS)000595
2、项目编号: NXYCZX(ZC)-202018
3、项目名称: 宁夏工业学校“互联网+教育”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工业学校“互联网+教育”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1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77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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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7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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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一)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 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宁夏经济发展,经宁夏回族自治 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栏。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宋晓雨,0951-5069348;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丁辉,0951-5189839。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采购单位应积极支持供应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并保证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在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政府采购政策(二)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 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发布的清单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三)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厂家《中小企业声明函》) 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本项目接受任何规模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但对于参加本项目的小型及微型企业在计算价格分时,其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 政府采购政策(四) 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按财库[2014]68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政策(五) 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按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 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 2020-05-27 08:00:00 至 2020-06-03 18:00:00 地点:宁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8、磋商文件售价:0元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2020-06-08 14:30:00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2020-06-08 14:30:00 磋商地点: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1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12、公告期限: 2020年05月27日 至 2020年06月03日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4、采购人: |
宁夏工业学校 |
地址:
| 石嘴山市星光大道南8号 |
联系人姓名:
| 孔建宁 |
联系电话:
| 0952-2688302 |
15、采购代理机构:
| 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
项目联系人:
| 张凯 |
联系电话:
| 0951-8530380 |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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