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其他资质: 7.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资质(含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专业);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 5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 5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
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