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2020年秋冬农业绿肥种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龙县2020年秋冬农业绿肥种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兴义市温州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0-14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安龙县2020年秋冬农业绿肥种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GZJLZFCG2020017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项目序列号:GZJLZFCG2020017
- 采购主要内容:安龙县2020年秋冬农业绿肥种子采购
- 采购数量:1 批
- 预算金额:525,000(元)
- 最高限价:525,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缴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现场查询;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现场网络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0-10-10 09:00:00至2020-10-13 16: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兴义市温州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
- 方式:公司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供的资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10-10 09:00:00至2020-10-13 16: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贵阳市宝山南路支行
- 开户账号:133000178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0-10-14 14:0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兴义市温州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 时间: 2020-10-14 14:00:00
- 地点: 兴义市温州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安龙县各镇办)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货完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安龙县农业农村局
- 项目联系人:罗开富
- 地 址:安龙县
- 联系方式:13885931557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王娟
-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3栋21层
- 联系方式:1828593704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石秀林
- 电 话:13595583789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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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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