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5、4号线一期工程电力蓄电池工程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地铁招2020027
1.招标条件
福州市轨道交通5、4号线一期工程电力蓄电池工程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市轨道交通5、4号线一期工程电力蓄电池工程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5号线一期工程起于荆溪新城站,终于福州南站站,线路全长27.7km,共设20座车站;4号线一期工程采用全自动运行系统,起于半洲站,终于浦口站,线路全长28.4km,共设23座车站。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福州市轨道交通5、4号线一期工程电力蓄电池工程车4辆。
2.3 工期:5号线一期工程暂定于2021年12月底初期运营,4号线一期工程暂定于2022年12月底初期运营,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2.6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910万元整(大写:贰仟玖佰壹拾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蓄电池工程车制造商,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5年内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电力蓄电池工程车供货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1E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200元人民币。请将招标文件售价款及EMS费200元按下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可简写),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介绍信盖章扫描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信息、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及联系人姓名传真或邮件发送给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到传真或邮件和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同时注明所参与项目的名称(可简写),否则,因投标人名称不符或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元整(¥582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fzztb.com)和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zmtr.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
电话: |
0591-86308345 |
传真: |
0591-86308345 |
联系人: |
康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9层 |
账号: |
0200049619200362296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
邮编: |
100081 |
电话: |
010-62108017 |
传真: |
010-62108060 |
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10-62108017,13911625622 |
电子邮件: |
zhaojing@cntcitc.com.cn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 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131101010400232050000000001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营业厅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地铁招2020027”,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保证金转出和汇入银行系统数据交换过程可能出现信息显示不一致,为避免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未能抓取识别招标项目编号的情形发生,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账单上的尽可能在所有可以标注的栏目里注明“榕地铁招2020027”,在完成汇款时应主动与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进行沟通对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工信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350978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标段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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