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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浦自然资规告字〔2021〕29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浦江县郑宅镇玄鹿路以西、岩郑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m2)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单价(元/㎡) |
出让方式 |
浦江县郑宅镇玄鹿路以西、岩郑路以北地块 |
浦江县郑宅镇玄鹿路以西、岩郑路以北 |
66403.44 |
1200 |
705 |
挂牌 |
规划指标要求 |
S1区块用地面积55586.72平方米,容积率:2.5~3.5,建筑密度: ≥40%,建筑高度:≤48米,绿地率:≤10%;S2区块用地面积8005.28平方米,容积率:2.5~3.5,建筑密度: ≥50%,建筑高度:≤48米,绿地率:≤10%;S3区块道路面积2811.44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
工业用地 |
50年 |
nbsp; nbsp; nbsp; nbsp;电力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 |
≥300万元/亩 |
备注 |
1.该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 4.1万元/吨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 9997万元/吨;2.投产后亩均税收26.6万元/亩以上:2.红线范围内S3区块道路面积2811.44平方米应当由土地竞得人按照城市道路相关规范建设,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后无偿移交市政主管部门。 nbsp; |
二、竞买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被列入浦江县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受让后(受让方)须以“公司制”企业形式办理相关手续,浦江县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县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申请书中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不是由竞买人100%控股的新公司的,事先须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如设立由竞买人100%控股的新公司的可以事后申请;(3)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浦江县发改、经济商务、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等部门对该地块提出的投入产出、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三、依据浦江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土地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郑宅镇签订土地开发建设协议,请有意竞买的人(单位)在报名竞买前,到地块所在地的郑宅镇详细了解地块现状、开发建设协议格式内容等情况,该地块所在郑宅镇联系人: 张均陶;联系电话:13777505150;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 nbsp; nbsp; nbsp;1 元/㎡或 1 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确定竞得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22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2日16时至2021年8月30日16时(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16时) 。
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21年8月22日16时至2021年9月2日16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出让金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竞得人竞得宗地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新规定办理人防、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的用地建设审批手续,所需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应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3. nbsp;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4. 竞得入选人应在网上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浦江县自然资源交易和储备中心进行竞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入选人转为正式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同郑宅镇签订的土地开发协议和有关资料原件到浦江县自然资源交易和储备中心核对无误后,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公证书。如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5.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按挂牌成交价的20%比例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部分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本次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书面竞买报价。
7.竞得人在建设时,应严格遵守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规定。
8.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9.特别说明: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10.动工及竣工时间:交地完毕后一个月内开工、两年内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30日提出延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1. nbsp;本地块系产业类型为电力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其产业比例不少于70%,剩余部分用于招引主导产业相关的企业且应符合相关产业准入标准。项目峻工验收备案完成后6个月内主导产业企业入驻面积大于80%。
12. 分割条件:原则上单层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00㎡,因规划和用地原因必须调整的,应报经出让人许可。生产性用房最小销售单元为功能相对独立的一层(在消防安全允许的情况下,多拼户型生产性用房可根据竖向单元按层分割,地面一层可根据入园企业需求分割成多个单元与二层及以上楼层搭配购买或单独购买);非生产性用房产权按户(间)为最小单元进行分割,原则上与厂房捆绑销售。
13. 企业准入条件:项目入园产业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企业需经项目联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注册在园区的企业不得入园;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入园;高能耗、低产出的企业不得入园。
14.本项目实行限价销售,生产性用房销售均价不高于2999元/㎡,非生产性用房销售均价不高于3850元/㎡。
15. nbsp;园区对外销售占比约80%,自持比例不低于总面建筑面积的20%。园区引入每10亩不少于1家规上企业,5年内引入或培育国家高新企业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国家高新企业不少于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15家),达到上述条件自持部分可根据届时市价对外销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房必须由开发主体共同持有。
16. 本项目鼓励按照边招商边建设和按需定制模式开发建设,但单幢定制厂房占地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且不得大于3500平方米,所有定制厂房总占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占地面积30%,项目设计方案需规划等部门审查许可。
17. nbsp;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浦江县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4110900、0579-84114280
联系人:胡先生、杨女士
2.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自然资源交易和储备中心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zjgtjy.cn/land.zjgtjy.cn)进行。竞买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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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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