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服饰城5处房产
龙翔服饰城5处房产
项目编号:GR2021ZJ1000515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1-08-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8-27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应女士 | 联系电话:0571-86089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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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龙翔服饰城5处房产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 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3. 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1)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4.本次转让的标的为之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龙翔服饰城5处房产,详见《标的物清单》。5.标的目前状态为部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出租且租约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具体租赁情况详见《租赁情况明细表》),转让方未与承租户续约,但承租户尚未腾退。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视为完成交付,交付后是否续租以及腾退工作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且需合法合规,与转让方和浙交所无涉。6.龙翔服饰城内所有商户均接受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管理,“其他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费、广告费等)按龙翔服饰城收费标准收取。转让标的中涉及的物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日前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前述费用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日及以后均由受让方负责处理及缴纳。7.原租户未明确放弃本次标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租户须按时登记报名、交纳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之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已就原租户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8.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9.本次转让标的均仅涉及转让证载房产和土地,证载外建(构)筑物由受让方自行处理,若受让方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涉及证载面积以外的建(构)筑物需要拆除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与转让方和浙交所无涉。10.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需要自行前往并联系转让方联系人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11.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委估资产评估值不含契税,对委估房地产实际交易时与评估增减值可能存在的相关联的税费未作考虑。12.标的房屋权属转移全部完成后(以转让方提供变更完成后的不动产权证为准),由浙交所按标的成交价款的3.95%以服务费方式支付给服务意向方并使之成为受让方的服务机构。13.若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则项下所有资产按挂牌价格同比例溢价。14.意向方在报名时需提供签章版《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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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之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新座5幢310室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0829418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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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价款支付方式 |
a.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b.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价款设定为交易价款的5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个自然日内支付,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措施。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30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571905357610202;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标的转让价格含税。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4.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5.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房产在权属转移或办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7.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50%。8.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视为房屋交付完毕,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后3个月内与受让方就房屋情况进行查验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9.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承担,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房屋涉及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上述相关费用依照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执行;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10.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11.(受让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转、受让双方同意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月内双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转、受让双方同意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按受让方付款进度金额同比例进行。具体按《标的物清单》中序号顺序,在转让方收到对应比例转让价款后三个月内由序号1开始往下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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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0)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9062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性质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实际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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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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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70.92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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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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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
房屋总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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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朝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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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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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说明 |
2044年06月29日止 |
房屋装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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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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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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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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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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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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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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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0)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9061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性质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实际用途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400.48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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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
房屋总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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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朝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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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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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说明 |
2044年06月29日止 |
房屋装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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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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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 |
|
交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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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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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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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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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0)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9059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性质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实际用途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499.49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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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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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总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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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朝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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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日期 |
|
使用期限说明 |
2044年06月29日止 |
房屋装饰情况 |
|
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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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 |
|
交通情况 |
|
使用状态 |
|
物业管理情况 |
|
瑕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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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0)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9060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性质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实际用途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449.16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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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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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
房屋总层数 |
|
房屋朝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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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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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说明 |
2044年06月29日止 |
房屋装饰情况 |
|
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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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 |
|
交通情况 |
|
使用状态 |
|
物业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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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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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0)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9063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性质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实际用途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33.85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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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
房屋总层数 |
|
房屋朝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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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日期 |
|
使用期限说明 |
2044年06月29日止 |
房屋装饰情况 |
|
配套设施 |
|
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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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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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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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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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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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应女士 |
电话 |
0571-86089062 |
传真 |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zjpse.com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话 |
0571-8836816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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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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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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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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