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精弘膜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
G32021ZJ1000050 |
项目名称 |
绍兴精弘膜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工业大学上虞研究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浙江工业大学 |
转让比例 |
10 |
挂牌价格 |
67,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08-03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显示,全部出资应在2035年4月15日前到位。截至挂牌前,标的企业实际到位出资25.434467万元,浙江工业大学上虞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际出资5万元。 6.转让后,该部分股权承担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继。 7.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8.股权转让后,转让方不再享有已出让股权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受让方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9.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许萌 联系方式:13819195366。 10.标的企业原股东梁煜不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1.管理层拟参与本次标的企业股权转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权利与义务由受让方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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