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告字〔20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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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nbsp;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地号编号及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 nbsp;筑
密 nbsp;度 |
绿地率 |
龙游经济开发区M201地块(位于龙游经济开发区,东至惠商路,南至规划用地,西至规划用地,北至规划用地) |
34192 |
工业用地(智能消费设备制造业) |
≥1.1 |
35%-55% |
≤20% |
50 |
1025.76 |
206 |
备注 |
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及设计要求详见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
其他相关要求:
龙游经济开发区M201地块:
(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38万元/亩。
(二)土地产出≥600万元/亩。
(三)土地税收≥31.57万元/亩。
(四)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52吨标煤。
(五)环境标准:单位排放量(按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计)增加值≥8415.6万元/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前期需通过龙游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审查,竞得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地块开发建设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龙游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保留价,挂牌起始价即为出让底价。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挂牌出让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9:00至2021年9月2日16:00。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日16:00。
挂牌时间具体如下:
龙游经济开发区M201地块,2021年8月24日9:00至2021年9月3日9: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龙游县龙洲街道幸福路148号原国土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570-7012676)。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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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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