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期项目的竞得人,经查实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所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2、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公告的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的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得提出补足面积或降低租金要求。场地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不承担水、电安装、场内设施等任何费用,相关费用及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4、场地的使用仅限用于临时堆放水泥、钢管、钢筋等符合环保类物品(不得堆放沙子),禁止经营有污染环境的油库,砂子粉碎加工场、停车场及修理厂。场内不允许搭建及从事物流托运货物装卸行业。经营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定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如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约定使用,并从事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项目,严禁堆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
5、如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已交的租金。
6、在交款截止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在收齐款项(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佣金)后将竞得人的五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7、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在使用期间,须安排人员在场内进行管理,确保秩序和安全生产,如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件,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8、承租方竞得本场地后,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承租期满后应如期交还,承租方设立的设施应自行撤除或处置,否则归出租方所有,逾期交还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9、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租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租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0、若由于竞租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1、交易所提醒竞租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竞价行为,均视为竞租人亲自办理,竞价与交易结果由竞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12、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13、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微信号ywcqjys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租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租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租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