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1)20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1-2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nbsp;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容积率 |
起
始
价
(万元) |
上限价格
(万元) |
竞 nbsp;买
保证 nbsp;金 nbsp; nbsp; nbsp; nbsp;(万元) |
最高投报政府
安置性
住房面积(㎡)
nbsp; |
限 商 nbsp;品 nbsp;住房毛 nbsp;坯 nbsp;备 nbsp;案 nbsp;均价(元/㎡) |
限产权车位备案均价( 万元/个) |
履 行 合同 的定 金 |
湖新区2021-25号 |
滨湖东单元TH-07-02-07号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西侧为规划宣家港路,南侧为规划荣丰路,北侧为规划新桥路,东侧为规划映溪路。)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含服务设施用地)]居住70年、商业40年 |
58304 |
1.2-
1.5 |
83700 |
96200 |
nbsp;
16740 |
17400 |
不高于
17000 |
不高于25 |
成交价的2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缴纳上缴。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人应当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应当知晓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房地产调控工作,出让地块实行房地联动机制,应当理性竞价,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上午09:00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10: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六、地块有关要求:
1.建设应符合《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和《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的要求。建筑应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2.本宗地应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住宅按地上建筑面积的10%,配建甲类核六级常六级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所。
3.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各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达到相关要求的,奖励各单体正负零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4%。
4.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
5.该地块“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设定上限价格,当地块拍卖价格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投报政府安置性住房面积(即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投报配套用房面积,下同)的程序,投报起始面积为100平方米,每次投报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首个投报最高政府安置性住房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限房价采用:限 商 nbsp;品 nbsp;住房毛 nbsp;坯 nbsp;备 nbsp;案 nbsp;均价,毛坯交付;限产权车位备案均价。(具体地块详情请阅拍卖须知)
6.该地块投报政府安置性住房的,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单位,竞得入选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另行签订《政府安置性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
7.该地块内的社区用房(水电独立)及12班幼儿园(水电独立),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该地块由土地受让方负责附图中规划绿地的设计与建设。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nbsp; nbsp; nbsp;
曹女士0572-2121019
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nbsp; nbsp; nbsp; nbsp;
潘先生0572-2285972
3.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nbsp; nbsp;18932430170
4.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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